关于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变更及开标通知公告
项目名称: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SCG201607955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博
项目联系电话:82786018-80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新区市政服务中心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3353e930153354b9eae003f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 关于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经采购单位研究,对招标文件需求变更说明如下:
A包: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 项目需求”中“二、项目管理要求”中“2.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和“2.2环卫设备配置要求”的a款内容修改如下:
2.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 清扫保洁人员人数不得少于108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3人,辅工4人,清洁工98人)
2.2环卫设备配置要求
- 除果皮箱由采购单位提供外,其他一切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其中配置手推车98辆,用于清扫市政道路的机扫车至少1辆,用于清洗路面的洒水车至少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的车辆1辆,车辆须取得环保部门发给绿色标志;要求乙方应配备适当的自行车作为保洁工具,加强保洁力度和密度,每半年把保洁设备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五、作业要求”中“(一)人员及环卫设备配置要求”的1、2款内容修改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人数不得少于108人(管理人员和司机配置合理),按规定接收深户员工,并要求每季度把清扫保洁人员名单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确保清扫保洁人员足够,原则上不能低于招标应标人数,并办理有关手续。
2、除果皮箱由甲方提供外,其他一切设备由乙方提供,其中配置手推车98辆;用于清扫市政道路的机扫车至少1辆,用于清洗路面的洒水车至少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的车辆1辆,车辆须取得环保部门发给绿色标志;要求乙方应配备适当的自行车作为保洁工具,加强保洁力度和密度,每半年把保洁设备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七、乙方责任”中(二)款内容修改如下:
(二)每个标段负责提供手推车98辆、机扫车1辆、用于清洗垃圾点、果皮箱、路面的洒水车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人货车1辆。
B包: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 项目需求”中“二、项目管理要求”中“2.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和“2.2环卫设备配置要求”的a款内容修改如下:
2.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a. 清扫保洁人员人数不得少于93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3人,辅工4人,清洁工83人)
2.2环卫设备配置要求
b. 除果皮箱由采购单位提供外,其他一切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其中配置手推车83辆,用于清扫市政道路的机扫车至少1辆,用于清洗路面的洒水车至少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的车辆1辆,车辆须取得环保部门发给绿色标志;要求乙方应配备适当的自行车作为保洁工具,加强保洁力度和密度,每半年把保洁设备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五、作业要求”中“(一)人员及环卫设备配置要求”的1、2款内容修改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人数不得少于93人(管理人员和司机配置合理),按规定接收深户员工,并要求每季度把清扫保洁人员名单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确保清扫保洁人员足够,原则上不能低于招标应标人数,并办理有关手续。
2、除果皮箱由甲方提供外,其他一切设备由乙方提供,其中配置手推车83辆;用于清扫市政道路的机扫车至少1辆,用于清洗路面的洒水车至少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的车辆1辆,车辆须取得环保部门发给绿色标志;要求乙方应配备适当的自行车作为保洁工具,加强保洁力度和密度,每半年把保洁设备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七、乙方责任”中(二)款内容修改如下:
(二)每个标段负责提供手推车83辆、机扫车1辆、用于清洗垃圾点、果皮箱、路面的洒水车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人货车1辆。
C包: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 项目需求”中“二、项目管理要求”中“2.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和“2.2环卫设备配置要求”的a款内容修改如下:
2.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a. 清扫保洁人员人数不得少于77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3人,辅工4人,清洁工67人)
2.2环卫设备配置要求
b. 除果皮箱由采购单位提供外,其他一切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其中配置手推车67辆,用于清扫市政道路的机扫车至少1辆,用于清洗路面的洒水车至少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的车辆1辆,车辆须取得环保部门发给绿色标志;要求乙方应配备适当的自行车作为保洁工具,加强保洁力度和密度,每半年把保洁设备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五、作业要求”中“(一)人员及环卫设备配置要求”的1、2款内容修改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人数不得少于77人(管理人员和司机配置合理),按规定接收深户员工,并要求每季度把清扫保洁人员名单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确保清扫保洁人员足够,原则上不能低于招标应标人数,并办理有关手续。
2、除果皮箱由甲方提供外,其他一切设备由乙方提供,其中配置手推车67辆;用于清扫市政道路的机扫车至少1辆,用于清洗路面的洒水车至少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的车辆1辆,车辆须取得环保部门发给绿色标志;要求乙方应配备适当的自行车作为保洁工具,加强保洁力度和密度,每半年把保洁设备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七、乙方责任”中(二)款内容修改如下:
(二)每个标段负责提供手推车67辆、机扫车1辆、用于清洗垃圾点、果皮箱、路面的洒水车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人货车1辆。
D包: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 项目需求”中“二、项目管理要求”中“2.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和“2.2环卫设备配置要求”的a款内容修改如下:
2.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a. 清扫保洁人员人数不得少于61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3人,辅工4人,清洁工51人)
2.2环卫设备配置要求
b. 除果皮箱由采购单位提供外,其他一切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其中配置手推车51辆,用于清扫市政道路的机扫车至少1辆,用于清洗路面的洒水车至少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的车辆1辆,车辆须取得环保部门发给绿色标志;要求乙方应配备适当的自行车作为保洁工具,加强保洁力度和密度,每半年把保洁设备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五、作业要求”中“(一)人员及环卫设备配置要求”的1、2款内容修改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人数不得少于61人(管理人员和司机配置合理),按规定接收深户员工,并要求每季度把清扫保洁人员名单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确保清扫保洁人员足够,原则上不能低于招标应标人数,并办理有关手续。
2、除果皮箱由甲方提供外,其他一切设备由乙方提供,其中配置手推车51辆;用于清扫市政道路的机扫车至少1辆,用于清洗路面的洒水车至少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的车辆1辆,车辆须取得环保部门发给绿色标志;要求乙方应配备适当的自行车作为保洁工具,加强保洁力度和密度,每半年把保洁设备报市政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七、乙方责任”中(二)款内容修改如下:
(二)每个标段负责提供手推车51辆、机扫车1辆、用于清洗垃圾点、果皮箱、路面的洒水车1辆、用于清理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人货车1辆。
二、本项目A、B、C、D包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初审表”和“评分细则表”如下:
- 投标文件初审表中符合性检查表中第4款修改为:
4 | 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 |
- 评分细则表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
一、价格部分 | 20 |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 评分方式 按公式计算 | |||
二、商务部分 | 45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企业资质情况 | 2 | 1、评审标准:具有深圳市清洁协会颁发的企业资质甲级或广东省环卫协会颁发的环卫服务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00%;乙级或三级资质的得60%;丙级或四级的得20%,其余不得分。 2、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2 | 企业缴纳社保金额情况 | 4 | 1、评审标准:投标人缴纳社保总金额(开标前6个月)情况: 缴纳金额≥10万元的得100%, 缴纳金额<10万元的得50%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的深圳市社保缴费专用收据证明复印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并自行汇总金额。 | 专家打分 |
3 | 能提供便捷、准确的供货、服务或售后服务的 | 2 | 1、评审标准:在本项目开标前,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在本区或龙岗区、大鹏新区注册满一年及以上的得100%,在深圳市其他区的得50%,在深圳市以外的得20%。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备案信息查询记录。 | 专家打分 |
4 | 办公场地及员工生活基地 | 8 | 1、评审标准: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前,在坪山新区有办公场所或员工生活基地200㎡及以上的得100%,在深圳市其它地区得50%。 2、证明文件:提供房屋租赁所备案合同或投标人自有房产证明(含企业法人)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本项目服务部门(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于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具体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经现场核实出具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或员工生活基地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此项内容中标后进行公示监督。 | 专家打分 |
5 | 履约评价 | 2 | 1、评审标准:投标人在本街道办事处有正在从事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并获得服务单位出具的评价为优或满意的得100%分 2、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关键页及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出具的满意评价证明(评价证明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具备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6 | 清扫保洁业绩 | 6 | 1、评审标准:投标人2015年度在深圳市签订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含社区道路或城中村道,但不包括物业管理项目,项目期限至少一年,不足一年不计入)且获得用户单位满意评价的每个项目得50%,累计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政府采购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扫描件及服务单位满意评价证明,否则不得分。此项内容中标后进行公示监督(注:服务合同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7 | 企业荣誉 | 3 | 1、评审标准:投标人正在服务的项目荣获过广东省爱国卫生委员会颁发的〞省卫生村〞的荣誉2个(含)以上得100%,1个(含)得30%;其他不得分 2、证明文件:须提供获奖证书、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奖项红头文件扫描件。 | 专家打分 |
8 | 技术力量 | 2 |
1)投标人企业员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0人(含)以上的得100%分;5人(含)至10人的得50%分。5人以下得20%,最高得2分。 证明文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或网上验证结果截图及本项目公示前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专家打分 |
2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企业员工: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20人得100%;5≤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20的得60%;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5的得30%; 2、证明文件:需提供人员技术职称证书(不含技能类)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的社保证明(须含工伤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不具备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
9 | 企业自有 设备情况 | 3 | 1、评审标准:投标人在深圳市注册上牌的多功能洗扫车、道路机扫车、道路洒水车、高压清洗车、每辆得35%,平板车每辆得30%,满分最多得100%。 2、证明文件:提供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机械和设备所有权,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 专家打分 |
10 | 管理体系 | 3 |
1)获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0%; 2)获得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0%; 3)获得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30%。 2、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专家打分 |
11 | 诚信档案 | 5 | 1、评审标准: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被记录诚信档案的情况进行评审。 2、证明文件:须提供《诚信承诺函》,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照虚假投标的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专家打分 |
12 | 政策执行情况 | 3 | 1、评审标准:投标人在招标公示前:企业支持深圳市残疾人就业,有接纳残疾人就业的得100%。 2、证明文件:提供深圳市户籍人员身份证、残疾人证件及招标公示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证明缺一不可。 | 专家打分 |
三、技术部分 | 35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清扫保洁整体服务方案 | 6 | 1、评审内容: 制订的清扫保洁服务方案包含以下各项的得100%: 1)进场移交期间工作方案; 2)交接过渡期的服务承诺; 3)项目工作计划、设备、经费保障和岗位设置; 4)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5)作业方案(含人工清扫保洁、机扫、路面冲洗洒水、绿化带清洁、果皮箱,环卫工具房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清洁); 6)岗前、岗位、安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 7)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8)监督考核措施; 9)稳定员工队伍、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方案; 10)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2、评审标准:以上内容每缺1项扣10%。 | 专家打分 |
2 | 清扫保洁整体服务方案的响应程度 | 1 | 1、评审内容:根据上述整体服务方案响应程度评分。 2、评审标准:每缺1项扣10% | 专家打分 |
3 | 迎检和应急预案的承诺 | 2 | 1、评审内容: 制定的迎检和应急预案承诺包含以下各项的得100%: 1)承诺迎检和应急备用车辆:机扫车、洒水车、平板车、工具车各1辆以及预备突击队员 8人; 2)建立了迎检和应急组织机构和行动方案; 3)在预算中实质性保障迎检和应急费用。 2、评审标准:以上内容缺其中任意1项全部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4 |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 | 2 |
1)拟投入的车辆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0%。 2)承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机扫车、高压冲洗车或洒水车及增加配备相应人员(司机)加 20 %; 2、评审标准:本项最多得100%,提供拟投入人员和设备承诺函并在“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中应包含全部拟投入的车辆设备的使用成本及人员(司机)成本,否则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5 | 拟安排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资历评价 | 2 | 1、评审内容: 拟安排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 1)具有安全主任资格证书的得60%; 2)有1年市政道路(含城中村道路)、公共场所清扫保洁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经验的得20%,每多一年加20%; 2、评审标准:本项最多得100%,须提供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简历表》、加盖公章的用户单位证明函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费用缴交明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 专家打分 |
6 | 拟安排本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资历评价 | 2 | 1、评审内容: 拟安排本项目经理: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40%; 2)有1年市政道路(含城中村道路)、公共场所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的得20%,每多一年加20%,最多得60%; 2、评审标准:本项最多得100%,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或网上验证结果、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费用缴交明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项目经理简历表》及加盖公章的用户单位证明函。 | 专家打分 |
7 | 作业车辆机械、材料使用成本的合理性 | 9 |
2、评审标准:以“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为准 | 专家打分 |
8 | 管理费和利润的合理性 | 4 |
2、评审标准:以“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为准 | 专家打分 |
9 | 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及福利保证承诺 | 7 | 1、评审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和深圳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2030元/月的得60%,基本工资在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每增加50元加10%。 2、评审标准:以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工资最低的人员作为评价依据。 | 专家打分 |
三、本项目A、B、C、D包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中“六、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人数 | 月支出(元) | 年支出(元) | 备注 |
一、人工费用 | |||||
(一)人员基本工资 | |||||
1 |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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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基本工资不得低于2030元/月(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工作时间为21.75天/月) |
3 | 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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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辅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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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扫保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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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人员基本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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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加班工资 | |||||
1 |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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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每年共11天,项目所配人员全员加班,每人每天加班工资必须为上述人员基本日工资的3倍(工作时间按21.75天/月报价)。 2、项目所配人员全员每月加班4天,每人每天加班工资必须为上述人员基本日工资的2倍(工作时间按21.75天/月报价)。 计算公式: (1)单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1.75=作业人员正常工作时间日工资(必须用数学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作业人员正常工作时间日工资×3×11×人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备注:如项目加班人员涉及多个工种,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不同,须以各个工种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根据以上公式分别计算加班工资,然后相加得出项目要求加班人员的总加班工资。 |
2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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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0 |
(三)人员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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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本项报价必须不低于上述(一)项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的15%。 | |
(四)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 | |||||
1 | 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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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不低于上述(一)项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的5%。 | |
2 | 高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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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一)项人员均为室外作业人员,6-10月高温期按150元/(人·月)标准发放。 | |
3 | 迎检应急费用 |
|
| ★为实质性保障迎检和应急费用,必须不低于上述(一)项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的2%。 | |
(五)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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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0 | ||
小计: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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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投标总价的( %) | ||
二、材料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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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材料成本 |
|
| 占投标总价的( %) | ||
三、车辆、机械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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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车辆、机械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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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投标总价的( %) | ||
四、管理费、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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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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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润 |
|
|
| ||
小计:管理费、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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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投标总价的( %) | ||
五、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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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同印花税等,不得少于投标总报价的5.63%。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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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报价为以上一至五项总和。 |
注: ★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有分项报价及总价均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自行四舍五入),即至多精确至人民币“分”。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由此导致的废标风险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带“★”符号的必须响应,其中任何一项报价如有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 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中“第二章项目需求”的第3款,修改如下:
3.关于不可偏离条款的说明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的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如有负偏离作废标处理。
五、本项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项目提问截至时间至2016年3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 项目提问回复时间至2016年3月21日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延期至2016年3月24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变更后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5-82786018-806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坪山新区市政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沙坣社区东纵路147号国税地税联合办公楼(旭丰楼)8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小姐8460801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志博8278601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