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医院运行维护服务(保安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运行维护服务(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吴政采(字)【公开招标】2016年第15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项目联系电话:1810953494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运行维护服务(保安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吴忠市人民医院运行维护服务(保安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吴政采(字)[公开招标][2016]年第15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单位:吴忠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联系人:周巧玲 电话:13619535331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四、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丹 电话:18109534948、17709572229
五、变更内容:
1.招标公告中的“五、投标人资格要求;(二)具有经宁夏区公安厅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变更为“具有经宁夏区或省级公安厅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须知中第3.4条款“经宁夏区公安厅批准的保安
服务许可证原件”变更为“经宁夏区或省级公安厅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
3.(1)招标文件中第15 页“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第3.2条款“投标人在当地有固定经营场所”变更为“投标人在宁夏当地有固定经营场所”。
(2)第5.1条款“ 2011年1月1日后签定的保安服务合同,提供一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的,计5分;提供一个合同在2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计2分;提供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计1分,最高计10分”变更为“2011年1月1日后签定的保安服务合同,提供一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的,有一项计3分,最高6分;提供一个合同在2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有一项计1分,最高计2分;其中提供宁夏地区业绩的,有一项计1分,最高2分”。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吴忠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巧玲 1361953533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