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荔浦县荔江至蒲芦公路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5 08: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荔浦县荔江至蒲芦公路路面大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XPZBG201600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经辉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3877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荔浦县荔江至蒲芦公路路面大修工程施工(XPZBG2016002)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改事项及内容:

1.原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7.3.1中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若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度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信用评价等级属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8%签约合同价。

现更改为: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若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信用评价等级属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8%签约合同价。

2. 原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10.2中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的通知》(市交[2014]63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现更改为:

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3.原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的通知》(市交[2014]63号)中有关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对于已经宣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主张中标无效。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的通知》(市交[2014]63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现更改为:

投标人不存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中有关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对于已经宣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主张中标无效。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4.原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10  其他义务第(5)点充分理解并接受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制定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市交〔2012〕32号)、《桂林市农行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市交[2014]63号)的各项具体规定。若有违犯,自愿按上述文件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现更改为:

充分理解并接受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制定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市交〔2012〕32号)、《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各项具体规定。若有违犯,自愿按上述文件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5. 原文件附录8-2企业法人承诺书中严格执行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关于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履约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各项具体规定。若有违犯,自愿按上述文件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现更改为:

严格执行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关于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履约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各项具体规定。若有违犯,自愿按上述文件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见公告内容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荔浦县荔桂路2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773-72164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0773-283877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