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治安联防大队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警云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补充通知
采购项目编号:沥采2015139
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警云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治安联防大队委托,就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警云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9页,“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1、序号1,执法记录仪数量:250台,
现修改为:115台;
2、序号2,数据采集工作站数量:7台,
现修改为:6台
3、取消序号3“数据云端远程管理系统”。
二、招标文件第4页: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修改为: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09:00 - 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第6页: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投标人应在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21日16时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经由投标人的银行存款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划汇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金、通存通兑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16时00分,未能按时达账的则投标无效。
现修改为:
投标人应在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5日16时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经由投标人的银行存款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划汇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金、通存通兑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5日16时00分,未能按时达账的则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中如有与以上相关的内容,以此补充通知为准。
六、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治安联防大队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