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编制建筑单体可研报告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编制建筑单体可研报告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GPCGD16AZ11FG010F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6279162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编制建筑单体可研报告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gpcgd.com/gpcgd/portal/portal-news!detailNews?portalNews.id=32267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第8页,用户需求书中进度要求“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需同时编制固定资产节能报告表或报告书(根据项目的具体规模按照相关规定编制)。”
更正为“3.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需同时编制固定资产节能报告表,若该项目需编制节能报告书,该部分编制内容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或另行计费,不包括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中。”
(2)招标文件第19页,技术商务评审表中,项目业绩由“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委托咨询合同关键页,必须有委托人盖章的复印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提供有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盖章(或政府采购中心或其他代理机构)或业主盖章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中标公告的网站打印页,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以上证明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更正为“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委托咨询合同关键页,必须有委托人盖章的复印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函”部分“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十、开标时间”修改为:“2016年3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函”部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十一、开标地点”修改为:“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5)更正日期:2016年3月14日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在签收处签章回传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20-83309916)。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大学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栾先生020-6279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