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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师范学院音舞学院钢琴等乐器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4 10: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音舞学院钢琴等乐器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201509067R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音舞学院钢琴等乐器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3/t20160304_6563828.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师范学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师范学院音舞学院钢琴等乐器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QZJL201509067R3

 二、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音舞学院钢琴等乐器采购及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 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分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佰壹拾肆万捌仟元整(¥:3148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6条款。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8日。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若因废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的,原项目编号视为有效),不注明编号的投标将被拒绝;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品目号2、品目号3、品目号4、品目号5已办理进口产品审核手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它品目号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或http://zfcg.fjqz.gov.cn/或http://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十三、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杨老师  0595-22919532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编:362000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5666    

      传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邮箱: qzjlzbdl@163.com    

基本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户  名: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301012830009195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户  名: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23 0010 0100 4943 78

特别提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以上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泉州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老师、杨老师 0595-2291953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郭、小张 (0595)2279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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