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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南海区里水河流域治理PPP试点法律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4 11: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hggzy.cn)和www.chinapsp.cn上发布的南海区里水河流域治理PPP试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HZJ20160037J0004)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因磋商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磋商文件第10页“技术商务评分表”中

项目负责人实力

(23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实力的得分项目不能重复计分)

项目负责人为政府方提供基础设施项目法律服务的经验【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总投资额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复印件。】

23

2014年9月至今独立承担且由项目负责人向政府方(建设单位)提供基础设施项目法律服务,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5分;若单份委托合同服务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40亿元或以上的,每个项目可以加3分,最高加3分。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实力

(23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实力的得分项目不能重复计分)

项目负责人为政府方提供基础设施项目法律服务的经验【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总投资额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复印件。】

23

2014年9月至今独立承担且由项目负责人向政府方(建设单位)提供基础设施项目法律服务,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0分;若单份委托合同服务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40亿元或以上的,每个项目可以加3分,最高加3分。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电话:0757-8320 5202-8010    传真:0757-83205203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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