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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0新枣线新泰寺山至新泰平邑界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

作者: 发布于:2016-03-11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S240新枣线新泰寺山至新泰平邑界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600339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900494191790201516F020653

项目名称

S240新枣线新泰寺山至新泰平邑界段大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泰安市

建设性质

大修

招标备案号

SG201603028-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603028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15]113号

项目法人单位

泰安市公路局

招标人

泰安市公路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Ⅱ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270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财政拨款85%和地方配套15%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新泰市新汶城建界(K12+800),止于新泰平邑界(K38+904),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0.5~19.5米,路面宽9~18米,维修里程26.1Km。本项目施工工期7个月,计划2016年4月开工,2016年10月31日前交工。 2.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为全线路基路面大修,维修中桥3座、小桥4座、涵洞45道,新建涵洞2道;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完善护栏、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增设排水设施。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合同段。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S240新枣线新泰寺山至新泰平邑界段大修工程施工一标段,标段号:施工一标段,起始桩号:K12+800, 结束桩号:K25+840,标段长度:13.04KM;2. 标段名称:S240新枣线新泰寺山至新泰平邑界段大修工程施工二标段,标段号:施工二标段,起始桩号:K25+840, 结束桩号:K38+904,标段长度:13.064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S240新枣线新泰寺山至新泰平邑界段大修工程施工一标段
  (施工一标段)

一标段为K12 800-K25 840段,二级公路,路基宽10.5~19.5米,路面宽9~18米,维修里程13.04公里,主要负责该段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工程的施工。

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不少于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可分别提供公路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各2个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申请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所投标段投标价的1/5。

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 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且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原山东省交通厅)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4.申请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5.申请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经理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经理(或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总工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地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任职资格证书C证(交安C证),从事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单位与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前者为联合体牵头人,每个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其他要求

S240新枣线新泰寺山至新泰平邑界段大修工程施工二标段
  (施工二标段)

二标段为K25 840-K38 904段,二级公路,路基宽10.5~19.5米,路面宽9~18米,维修里程13.064公里,主要负责该段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工程的施工。

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不少于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可分别提供公路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各2个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申请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所投标段投标价的1/5。

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 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且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原山东省交通厅)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4.申请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5.申请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经理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经理(或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总工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地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任职资格证书C证(交安C证),从事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单位与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前者为联合体牵头人,每个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03-11至2016-03-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泰安市公路局1010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3-31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301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4.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7. 补充信息

  无 e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泰安市公路局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楼11层

邮政编码

271000

250101

联系人

桑春平

刘延旭

电话

0538-8223371

18660193516

传真

0538-8275226

0531-82667013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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