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港南区2015年第二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等9栋教学楼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港南区2015年第二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等9栋教学楼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CJZB20155145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雪敏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6789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港南区2015年第二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等9栋教学楼施工招标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32dc5d10153319cca631a07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现对港南区2015年第二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等9栋教学楼施工招标(CJZB20155145G)的公开招标文件,现做如下更改:
二、招标文件第26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内容原为“3、项目经理情况 (2)项目经理职称: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2分。此项满分4分。(提供原件)”,现更改为“3、项目经理情况 (2)项目经理职称: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3分。此项满分4分。(提供原件)”。
三、招标文件第26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内容原为“3、项目经理情况 (2)技术负责人职称: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3)技术负责人业绩:承建过的项目获得国家工程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加1分;承建项目合同价1000万以上的每个加1分。此项满分3分”,现更改为“(2)技术负责人职称: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3)技术负责人业绩:承建过的项目获得国家工程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加1分;承建项目合同价1000万以上的每个加2分。此项满分3分”。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四、请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领取本通知,如不来领取,则视为已在相关网站上查询收到。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江南大道中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敏杏 0775-590918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雪敏 0775-436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