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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项目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9 16: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项目的补充公告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6-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三、补充事项: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重发)

 

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6)013D;

二、采购内容和数量:食堂及后勤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餐饮行业、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2016310830分至20163211600分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采购文件的发售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奉化市西环路313楼)购买。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将不予受理。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六、集中报名受理时间及地点(第一次已报名的供应商无须重新报名):

1、集中报名受理时间:2016317830分至20163211600分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集中报名受理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路277号裙楼4层);报名时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奉化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20163211600分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23900分止;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6年323900分;开标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

十、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 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童先生、单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337758853469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1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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