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雷州半岛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咨询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9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湛江市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6年3月3日发布的雷州半岛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咨询项目(项目编号:FEGD-CT16094),作以下修正,详见链接。【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本修正公告所列述的修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一、(1)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四、合格的投标人:

由原: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必须含农业专业)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修改为: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由原: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33起至201639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凭下列文件【证件原件黑白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必须含农业专业)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5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具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需注明分公司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的执行、验收及售后服务。

6)法人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公司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公司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公司负责人授权书》(需法人或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原件到场购买标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 (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修改为: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310起至2016316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凭下列文件【证件原件黑白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5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具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需注明分公司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的执行、验收及售后服务。

6)法人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公司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公司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公司负责人授权书》(需法人或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原件到场购买标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 (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3.2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由原: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必须含农业专业)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具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需注明分公司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的执行、验收及售后服务。

5、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具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需注明分公司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的执行、验收及售后服务。

5、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一、合格投标人

由原: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必须含农业专业)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修改为: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5)第四篇 评标大纲 二、评标程序(一)对投标人的资格性检查

由原:评标过程应在开标后立即开始。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应进行以下审核:

1、  投标保证金证明

2、  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  资格声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  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公司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公司负责人授权书(如有);(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具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需注明分公司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的执行、验收及售后服务。

9、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

10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必须含农业专业)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评标过程应在开标后立即开始。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应进行以下审核:

1、  投标保证金证明

2、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资格声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公司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公司负责人授权书(如有);(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具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需注明分公司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的执行、验收及售后服务。

9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

10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由原2016324日上午900分至201632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2016329日下午1500分至2016329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由原:2016322日下午5

修改为:2016325日下午5

 

三、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名称:湛江市农业局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9- 3220010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3611999

      联系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52403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