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项目名称: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蒲庙大桥-邕宁水利枢纽)护岸工程方案设计
项目编号:GXZC2016-J3-0002-GS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2784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详见公告
原公告地址:详见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GSZB-2016013),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原定的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10时00分,现更改为2016年3月29日10时00分。
2、将招标文件p6页1.1.10承包方式“总价承包”,更改为:承包方式“费率承包。最终结算价=(实际完成的农村部分补偿费、企业补偿费、专业项目补偿费、防护工程费、库底清理费之和)×投标报价费率,投标报价费率=投标总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农村部分补偿费、企业补偿费、专业项目补偿费、防护工程费、库底清理费之和)”。
3、将招标文件p9页3.2.7 “招标控制价为1130万元”更改为“本项目农村部分补偿费为66869.84万元、企业补偿费为30万元、专业项目补偿费(含各专业项目单项勘测设计费)为5354.29万元、防护工程费为14398.39万元(含单项勘测设计费)、库底清理费为316.87万元,合计86969.39万元。按照上述五项投资计算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招标控制价为113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在出具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时必须将库区防洪工程部分纳入,但结算时仅按上述五项实际完成投资计算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
4、将招标文件p20页“3.2.7 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上限控制价。招标上限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更改为“3.2.7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上限控制价。招标上限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将招标文件p64页“监督评估费用实行总价包干,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监督评估范围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一般检测、测量、交通、通讯、办公场地、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与监督评估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和各种应用的费用。”更改为:
“监督评估费用实行费率承包。结算价=(实际完成的农村部分补偿费、企业补偿费、专业项目补偿费、防护工程费、库底清理费之和)×投标报价费率,投标报价费率=投标总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农村部分补偿费、企业补偿费、专业项目补偿费、防护工程费、库底清理费之和,即86969.39万元)。投标总报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监督评估范围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一般检测、测量、交通、通讯、办公场地、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与监督评估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和各种应用的费用。”
6、删除招标文件p79页“(2)本次招标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督评估服务期内总报价不作调整。”的全部内容,后面的编号(3)、(4)相应修改为(2)、(3)。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771-58278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71-5709740
传 真:0771-5709719
电子信箱:gszx121@163.com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6年3月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工 0771-582784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工 0771-570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