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大院及所属机关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文件
附件3:商务评分表
各投标人: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大院及所属机关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6-0225)现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出以下回复和说明:
问一、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大院及所属机关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6-0225)的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四点“投标人须具体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校内的物业管理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这点存在质疑。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7月5日下发《关于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加强行业自律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8日起,全面停止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二级、三级、暂定三级资质审批工作。对此我司认为投标人须具有的物业管理资格证要么调整为一级,要么调整为三级(含三级)以上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答: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7月5日下发《关于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加强行业自律的通知》,自2015年6月8日起,全面停止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二级、三级、暂定三级资质审批工作,继续按规定程序受理物业服务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晋升一级资质的申请工作,但并未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三级、暂定三级资质。
2、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本项目所招物业服务非住宅项目已超5万平方米,承接此项目至少须为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
综上,此条不作修改。
问二、关于“商务评分表”中的第四点“专业性评价”。1、我司认为以单一的“物业管理师”来评价企业的专业性是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明显具有局限性。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已对物业管理人员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作删除。2、在该证书数量设置上明显体现对小企业的歧视性。3、我司认为具有物业管理专业的大专学历证同样是具有专业性的表现。为了体现专业性评价的多样性和综合性,应把物业管理大专学历证视为专业性评价的条件之一。4、考虑到本项目的服务需要具有公园管理。因此我司认为投标企业其经营范围还应具有园林绿化的相关内容。同时企业相关人员也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资格证书,这样才能保证提供更专业的园林绿化服务。
答:原招标文件修改详见附表3:商务评分表。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6年3月23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3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3) 开标时间延期至:2016年3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产生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及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0-88665226;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特此公告!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6年3月4日
文件签收单
(请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贵司送达的《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大院及所属机关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文件》,我公司已于2016年 月 日收到(共3页),并悉知答疑文件内容,对答疑文件内容请在括号内打“√”:( )有异议;( )无异议。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人(签字):
日期:2016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