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市旅游应急系统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编号:XGY-GG(G)2016001)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市旅游应急系统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编号:XGY-GG(G)2016001)
项目编号:XGY-GG(G)2016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玲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999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市旅游应急系统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编号:XGY-GG(G)2016001)
原公告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gcz.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质疑人名称:贵港市远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城五路贵港国际生活港10幢100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温伟
委托代理人姓名:杨林
联系电话: 13457648844
我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下午15时30分收到贵公司送达的《关于贵港市旅游应急系统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经详细审查,现回复如下:
一、针对质疑事项一质疑内容的回复:
为了确保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采购的设备能够成功接入采购人已建的监控系统,在同一平台下实现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监控系统完全兼容、对接。如果设备不能成功接入现有的开放平台,则监控系统应有的各项功能都不能实现,本项目招标对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都执行同一标准,现已对采购设备的主要参数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日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体上发布的更改通知(二)。鉴于本次采购的设备,采购人有权知道货物的来源渠道是否正常、是否为原厂正品,避免产生权属等纠纷而影响项目进度,贵公司针对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设备的产品厂家授权书、原厂供货证明、资质证书等条款提出的质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的规定“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故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驳回此项质疑。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文化中心六号楼三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远钊0775-456482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9楼91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燕玲0775-426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