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公路管理局4000型沥青拌和站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偃师市公路管理局4000型沥青拌和站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偃师市公路管理局4000型沥青拌和站采购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偃师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公路管理局4000型沥青拌和站采购项目
2.2 设备交付地点:偃师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采购要求:标准4000型沥青拌和站一套(另增加燃煤炉一套,用于加热石料)。各种性能符合行业标准的技术成熟的最新产品。包括设备(所有辅件和配件)的生产、制造、供应、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直至交付使用的所有内容及保修和售后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在采购4000型沥青拌合站的同时,出售旧3000型沥青拌和站设备一套,投标人须回收并进行报价。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2.7设备交付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设备调试完成,能够达到正常运转状态)
现公告变更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编号:CEITCL- HA-ZCHW-160302
2.2项目名称:偃师市公路管理局4000型沥青拌和站采购项目
2.3 设备交付地点:偃师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要求:标准4000型沥青拌和站一套(另增加燃煤炉一套,用于加热石料)。各种性能符合行业标准的技术成熟的最新产品。包括设备(所有辅件和配件)的生产、制造、供应、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直至交付使用的所有内容及保修和售后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在采购4000型沥青拌合站的同时,出售旧3000型沥青拌和站设备一套,投标人须回收并进行报价。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自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2.8设备交付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设备调试完成,能够达到正常运转状态)
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3.变更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地址 :偃师市槐新路54号
电 话:0379-65102968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地 址:洛阳市延安路丽新路交叉口富地国际B座4楼401室
电 话:0379-6518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