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原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无害化处置项目(二次招标)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原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无害化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XHC-2015-14)(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HC-2015-1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7052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原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无害化处置项目(二次招标)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河池市金城江区原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无害化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XHC-2015-14)于2016年2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有关事项现作如下更改:
(1)第7页,原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10025815.27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贰万伍仟捌佰壹拾伍元贰角柒分)”,现更改为“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922375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佰贰拾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2)第9页,原招标文件“7.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必须小于招标上限控制价,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85%;”,现更改为“7.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必须小于招标上限控制价,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不低于成本价的;”。
(3)第60页,原招标文件“有效的投标报价范围=招标控制价×k(0.85≤k≤1)”删除。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廖主任 电话:1376808578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传真:0778-2270525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廖主任 廖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女士0778-22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