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一潮州市韩东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二潮州市振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潮州东大道(首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我中心就二O一六年二月十九日发布的包组一潮州市韩东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组二潮州市振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潮州东大道(首期)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ZC2016002)的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的事项、内容及日期
(一)更正的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3页第1点内容“6)2013年以来签订的同类项目且单项金额(包组一在20万元或以上、包组二在20万元或以上)的经营业绩(格式见附件五,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现修改为:“6)2011年以来签订的同类项目且单项金额(包组一在40万元或以上、包组二在40万元或以上)的经营业绩(格式见附件五,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2、原招标文件第6页第七点内容“(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上午9:00~9:30。(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上午9:30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现修改为:“(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9:30。(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原招标文件第7页第八点内容“(一)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上午9:30,地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2)(广发银行八楼)。”现修改为:“(一)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地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2)(广发银行八楼)。”。
4、原招标文件第11页第十七点内容“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供应商应在2016年3月7日上午11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现修改为:“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供应商应在2016年3月18日上午11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更正日期:2016年3月3日。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二、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包组一采购人名称:潮州市韩东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潮州市城新路十九号综合楼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8-2389479
2、包组二采购人名称:潮州市振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潮州市城新路十九号综合楼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8-2389479
3、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广发银行十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768-2280181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768-2285300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六年三月三日
供应商同意,并签名确认:
供应商公司全称(公章):
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