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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鸡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更正公告及项目询问的答复

作者: 发布于:2016-03-02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鸡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jc[2016]-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继阳

项目联系电话: 1514619870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鸡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鸡西市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 《鸡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变更和补充文件

    《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鸡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和《鸡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领取谈判文件报名登记方式及时间”规定为“ 2016  2  26 日至 2016  3  5 日每天上午8:00时-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中的3月5日适逢星期六。现变更为“ 2016  2  26 日至 2016  3  4 日每天上午8:00时-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合同金额的30%;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规划成果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合同金额的30%;规划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合同金额的40%”变更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日内,甲方在乙方提交预付款保函后,支付乙方项目合同金额的30%;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规划成果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合同金额的30%;规划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合同金额的40%”

采购人: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 9 号

联系人:刘继阳     电话:0467-2654331   15146198701

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项目经办人:王俊彦  电话:0467-2331190

 

 

                                        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6年3月2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对鸡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询问的复函

你单位3月2日对鸡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询问的函电子邮件已经收悉,感谢你方来函提出疑问并指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存在的疏漏。现对来函中提出的问题逐条答复如下:

问题:一、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附件2: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后,要求提供“报价保证金进账单扫描件”,而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报价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由于响应文件制作时间紧张,是否可以减少单据扫描并传送的时间,仅提供“报价保证金汇款单扫描件”即可?

答复:可以只提供“报价保证金汇款单扫描件”

问题:二、第二章:

1、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内,1.3.2要求计划工期为甲方提齐基础资料后90个工作日完成,而第五章:规划编制任务书中,规划编制周期为3个月或90日历日,需要确认最终的计划工期。

2、响应文件四部分:报价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资格审查等是否装订成一册?由于评审顺序是资格审查,再技术、商务部分评审,那么这几部分顺序是否可调整?

3、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报价表、报价明细表、报价说明书”未提供各式要求,是否由我方自行调整?

4、响应文件3.1.5资格审查资料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是否需要盖章?

5、响应文件5.2.10“最后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报价人全权代表签章”是签个人名字加盖个人章?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何填写?指人员配备情况还是指组织机构情况?

 

答复:

1、谈判文件中的计划工期和规划编制任务书中的规划编制周期统一确认为90个工作日;

2、谈判文件没有要求响应文件分别装订,装订成一册即可。对装订顺序没有提出要求;

3、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报价表、报价明细表、报价说明书”的要求改为“投标报价汇总表”,并且可以只填报总价;

4、响应文件中装订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不要求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5.2.10“最后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报价人全权代表签章”改为“最后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报价人全权代表签字”;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问题:三、第三章

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中,要求的各种证书是否需要独立携带,不与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2、评审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中,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是否可以均采用复印件盖公章形式?

3、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中的,授权委托人是否指同一人?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若此项难以实现,是否可以委托其他人,谈判时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即可?

5、响应文件完整性审查表中,报价有效期要求承诺60天内有效,而在报价函中第5条中已具备此项,此项是否与报价函一并出具即可,无须单独出承诺书?

6、响应性审查表,是否需要我方填写?技术标内容深度要求?

7、所需提供的承诺书,是否合并编写成一份即可?

答复:

1、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中要求的营业执照和各种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需要单独携带递交,不可以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替代,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3、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中的,授权委托人是指同一人;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基于对谈判双方负责和便于项目的谈判和实施等因素提出的,不可以委托其他人代替;

5、6、响应文件完整性审查表和响应性审查表是采购方谈判小组评审过程中需要评审的项目,由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填写,不需要报价人填写。

关于技术标内容深度,采购人不做过多要求,按照国家规划编制大纲要求编制即可;

7、所需提供的承诺书,可以合并编写为一份。但要求可以明显区分,便于谈判小组评审时查找;

问题:四、第六章:

1、报价函中,第3条,总工期_____日历天,是否可改为工作日?

2、投标报价汇总表:由于本次为规划项目,不分包,是否仅填写一条规划总报价即可?

3、报价函附录:内容为基本内容,是否可修改?“合同条款号”是否需要填写?

4、项目准备时间、质量违约金、保修期合同没有明确内容,如何填写?

5、误期违约金额及误期赔偿费限额,按照第四章合同样本甲方违约责任的内容填写?

6、总工期改为______工作日?

7、预付款金额、进度款付款时间及结算款付款时间,是否为项目合同3阶段付款时间及金额?

8、项目工作说明部分,需要填写完整的技术标内容?

9、附表一:人员计划表,只有简单表格,需要填写哪些内容?是否按各阶段,填写人员名称及简单情况介绍即可?(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是否需要主要参与人员的简历表?

答复:

  1. 总工期统一为“工作日”;
  2. 投标报价汇总表可以只填写总报价;
  3. 报价函附录是为了考察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和作为签订合同时的依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改写并在谈判过程中协商。“合同条款号”可以不填写;
  4. “项目准备时间”可以根据报价人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填写、“质量违约金”一般合同规定为合同金额的5%、“保修期”可以根据行业惯例和项目情况填写,这些内容都可以在谈判过程中协商确定;
  5. 误期违约金额及误期赔偿费限额,可以按照第四章合同样本甲方违约责任的内容填写,也可以按照相关法规和行业惯例填写,本项目内容可以协商;
  6. 总工期为90工作日;
  7. 付款时间已经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和合同样本中规定,不再另行说明;
  8. 项目工作总说明部分,是后面编制工作组织设计的概要说明,需要填写的内容与其一致;
  9. 附表一:人员计划表,按各阶段工作需要投入的人员数量填写即可。谈判文件没有要求填写该表中主要人员简历表。

以上答复将发至所有领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并在网上公示;发出和公示的答复将隐去提出问题的潜在报价人的名称。

采购人: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 9 号

联系人:刘继阳     电话:0467-2654331   15146198701

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项目经办人:王俊彦  电话:0467-2331190

 

                            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6年3月2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 9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继阳 0467-2654331 151461987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俊彦 0467-2331190、1308979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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