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00633-16414233514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6801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0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变更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委托,就贵港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633-164142335143。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2016年2月29日发布,现就有关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编制
二、项目编号:00633-16414233514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2月29日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1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94、319)批准,现就贵港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更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94、319)批准,现就贵港市市政管理局的贵港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原招标文件中第1页中“六、采购文件的发售”,现增加“4.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后凭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表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3、原招标文件中第1页“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投标保证金”中“3.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21日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账号:2116710029200002777”,现更改为“3.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21日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3.1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3.2、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3.3、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3.4、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3.5、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3.6、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3.7、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4、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十二、招标公告有效期”中“本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为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共5个工作日”,现更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为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7日,共6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农工、韦工
联系电话:0771-2833532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5-4560240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市政局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7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工 0775-457905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农工 0771-283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