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种子管理站“种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JZ2016-003号)补遗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1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古城区种子管理站“种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JZ2016-003号)补遗公告
各投标单位:
我中心于2016年2月29日发布的“古城区种子管理站种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公告”,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具体补遗事项如下: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种子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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