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环境检测实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基于工学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实训中心二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为 LZJL-1545-2-NXY的公开招标公告,由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基于工学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实训中心二次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2月22日,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五章 技术规格要求
技术参数:
第一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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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外-可见分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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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焰光度计 |
|
4 | 准微量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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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子分析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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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波消解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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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酶标仪(洗板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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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可调移液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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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份测定仪 |
|
10 | 电导率仪 |
|
11 | 台式酸度计 |
|
12 | 便携式电子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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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第五章 技术规格要求
技术参数:
第一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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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外-可见分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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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焰光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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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准微量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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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子分析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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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波消解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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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酶标仪(洗板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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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可调移液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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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份测定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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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导率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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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台式酸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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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便携式电子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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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评标办法
2 | 商务部分 | 15分 | a.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产负债率小于50%。 齐全得3分,否则不得分。 b.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4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中标通知或合同,原件备查)。 单笔业绩200万以上,得2分/单;单笔业绩100万以上,得1分/单;每单低于额度要求的不得分;满分5分。 c.为保证仪器后续特殊危险品试剂耗材的合法安全供应,投标人具有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品经营许可证。 齐全得4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
现更正为:
评标办法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燕琴
联系电话:0931-8879571
五、采购单位: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张怀珠
联系电话: 0931-4673489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