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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物价局物价通系统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6: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物价局物价通系统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物价局物价通系统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谈判时间:2016年3月9日14时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物价局

采购人地址:东城南一路266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变更内容:

原谈判文件中:

1、谈判公告中第四项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

(一)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采购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P5第二章第二项第(一)(二)款: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变更为:

1、谈判公告中第四项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

(一)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二项第(一)(二)款: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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