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区南药宿舍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2016-SG-00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更改通知(一)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七星区南药宿舍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2016-SG-005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2月3日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二、更改内容: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更改后内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财政评审中心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5392086.82元(其中:预算价4303353.06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02150.23元,规费210218.68元(其中:建安劳保费178811.36元,其他31407.32元),税金186364.85元、暂列金额590000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959084.93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02150.23元,规费210218.68元(其中:建安劳保费178811.36元,其他31407.32元),税金186364.85元、暂列金额59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计日工)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涉及上述条款的,按本次更改内容执行。
招标人: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城市管理局(盖单位法人章)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