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移动式水平垃圾压缩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移动式水平垃圾压缩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利政采(公开)[2016]003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红霞
项目联系电话:1829523733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2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移动式水平垃圾压缩设备
原公告地址:http://www.wzzw.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吴忠市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移动式水平垃圾压缩设备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利政采(公开)[2016]003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
采购方联系人:马红霞 电话:18295237335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四、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楠 电话:13909539718 0953-2020552
五、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13页第三章中第四条商务条款第3小条完工期,原招标文件完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交付使用,现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交付使用。另增加第六条:补充条款:
1、箱体加热方式应采用低温热辐射方式进行加热保温,禁止使用电热丝加热,在较恶劣的使用环境,防止电热丝接触箱体造成触电隐患。
2、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的视频资料,供评标参考,影像资料为U盘存储,视频内容包含设备的主要部件、箱体加热保温操作设置、运行过程,及与本地垃圾收集车辆(垃圾投料车辆)配套使用视频,主要车型如下图,视频演示车辆外形尺寸应不小于长5.2米x宽2.0米x高2.6米。中标单位供货后若不能与该车型配套使用,招标人将拒绝验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另
以上要求为必须重要技术指标,投标人不能提供或满足的将被认为不能实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
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3月1日上午9:00时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2月29日下午17:00时整。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红霞 1829523733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楠 13909539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