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区)政务服务工作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6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磋商供应商:
由我公司代理的临沧市(区)政务服务工作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D2016003)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内容有所更正,具体如下:
原公告中:
3.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6磋商供应商如为成衣的生产厂商时,须提供服装生产许可证,磋商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服装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现更正为:
取消此项“3.6磋商供应商如为成衣的生产厂商时,须提供服装生产许可证,磋商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服装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内容。
本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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