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环境保护局定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购置及安装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定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购置及安装
项目编号:DNAX2015-DN-G003-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97-429612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2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2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定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购置及安装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2/t20160224_654248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公告中: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量 | 采购金额 (元) |
DNAX2015-DN-G003-1 | 定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购置及安装(国产产品) | 一、项目内容: 1、渗滤液处理站整套设备购置及安装 1)投标供应商的工艺流程设计方案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64-2010)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2、项目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 1)围墙; 2)大门; 3)新建办公用房一栋。办公用房一共两层,每层150m2,共300m2。办公用房须经普通装修; 4)场区绿化; 5)250KVA变压器一台,由采购单位协调电力部门协助安装; 6)老垃圾填埋场(约6万平方米)的封场及渗滤液废水接入新垃圾场导排管(导排管口径400mm,长度约150m)等。同时在投标时须提供老垃圾填埋场封场方案,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二、渗滤液处理站技术要求: 1、渗滤液处理工艺:预处理+外置式MBR系统+RO,主体工艺不得改变,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先进的可靠的处理技术,满足处理水体环境要求,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或优于2008年4月2日国家重新颁布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版新标准表2中的排放限值等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3、要求根据定南县的气象条件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水质、水量变化情况,确定经济合理、管理方便、稳定成熟的工艺流程; 4、垃圾填写埋场渗滤液处理工艺的选择不仅要满足近期渗滤液的水质水量特征和处理要求,还要兼顾和适应随垃圾年限变化而引起的的渗滤液水质变化; 5、设计依据及引用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及定南县有关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政策法规;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4)《城市污水处理站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 3025-93; (5)《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6)《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JB 2932-99;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9)《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64-2010; (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1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 112-2007; (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1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 (17)其他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标准。 三、其他要求: 1、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发生的一切事故(如经济责任、刑事责任等),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本采购项目采取包干制,涉及本招标文件列举的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工程设计、方案及设计(含评审通过)、老垃圾填埋场封场、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基建等相关附属项目都属本采购的包干范围。 3、中标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定要求,负责完成渗滤液处理站整套设备购置及安装、办公用房等配套工程的工程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资质,施工图须通过图审),并提供相关工程设计等文件6套;其中渗滤液处理站整套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64-2010)、《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HJ 2050-2015)等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工程设计,提供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须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本项目中渗滤液处理站整套设备中的反硝化罐、硝化罐、A/O罐等设备采用的材质、厚度、水压等级等技术参数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5、主要设备及项目配套设施、附属工程技术参数见附表1。 | 1项 | 8000000.00 |
现更正为: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量 | 采购金额 (元) |
DNAX2015-DN-G003-2 | 定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购置及安装(国产产品) | 一、项目内容: 1、渗滤液处理站整套设备购置及安装 1)投标供应商的工艺流程设计方案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64-2010)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2、项目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 1)围墙; 2)大门; 3)新建办公用房一栋。办公用房一共两层,每层150m2,共300m2。办公用房须经普通装修; 4)场区绿化; 5)250KVA变压器一台,由采购单位协调电力部门协助安装; 6)老垃圾填埋场(约6万平方米)的封场及渗滤液废水接入新垃圾场导排管(导排管口径400mm,长度约150m)等。同时在投标时须提供老垃圾填埋场封场方案,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二、渗滤液处理站技术要求: 1、渗滤液处理工艺:预处理+外置式MBR系统+RO,主体工艺不得改变,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先进的可靠的处理技术,满足处理水体环境要求,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或优于2008年4月2日国家重新颁布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版新标准表2中的排放限值等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3、要求根据定南县的气象条件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水质、水量变化情况,确定经济合理、管理方便、稳定成熟的工艺流程; 4、垃圾填写埋场渗滤液处理工艺的选择不仅要满足近期渗滤液的水质水量特征和处理要求,还要兼顾和适应随垃圾年限变化而引起的的渗滤液水质变化; 5、设计依据及引用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及定南县有关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政策法规;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4)《城市污水处理站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 3025-93; (5)《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6)《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JB 2932-99;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9)《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64-2010; (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1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 112-2007; (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1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 (17)其他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标准。 三、其他要求: 1、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发生的一切事故(如经济责任、刑事责任等),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本采购项目采取包干制,涉及本招标文件列举的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工程设计、方案及设计(含评审通过)、老垃圾填埋场封场、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基建等相关附属项目都属本采购的包干范围。 3、中标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定要求,负责完成渗滤液处理站整套设备购置及安装、办公用房等配套工程的工程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资质,施工图须通过图审),并提供相关工程设计等文件6套;其中渗滤液处理站整套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64-2010)、《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HJ 2050-2015)等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工程设计,提供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须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本项目中渗滤液处理站整套设备中的反硝化罐、硝化罐、A/O罐等设备采用的材质、厚度、水压等级等技术参数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5、主要设备及项目配套设施、附属工程技术参数见附表1。 | 1项 | 8000000.00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定南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定南县客家大道中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先生,0797-42961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定南县爱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定南县龙亭路9号邮苑佳家楼18-2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罗东,0797-429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