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谯城区十八里镇芍花社区装饰工程招标答疑回复
作者: 发布于:2016-02-24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谯城区十八里镇芍花社区装饰工程招标答疑回复
1、 规费、人工费、税金、管理费、利润无参照取费标准;
回复:1)、人工费参照安徽省住建厅建标〔2013}16号文件;税金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是完成工程必须保证的费用,费率按规定计取。
3)、规费、税金是经国家和省、市批准的不可竞争费用,承包人必须按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标准足额计取并上缴。
4)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2、 清单编制说明第五其他说明中第3项门窗只计门厅处的金属地弹门及铝合金固定窗无工程量清单;
回复:编制说明此项有误,不在招标范围内;
3、谯城区十八里镇芍花社区装饰工程在质疑期间对有关单位提出的质疑需要进行审核,原定于2016年3月4日上午9时开标往后推迟至2016年3月14日下午15日开标。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看。
亳州市谯城区淝河镇人民政府
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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