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6年02月22日 在相关媒体网站上提交的 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采购编号:ZTC-G16G-009)(资格预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资格预审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资格预审文件澄清
1、原资格预审公告第七条第(9)点修改如下:
(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在同一个标段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时,按照资格预审办法规定选择一家通过资格预审。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资格审查办法第4.1款修改如下:
4.1在资格预审强制性评审时,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在同一个标段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时,按企业2014年度总资产进行排序,选择总资产排序靠前的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如总资产相同的,则按企业2014年度净资产进行排序,选择净资产排序靠前的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如按上述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增序排定,选择排序靠前的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联合体投标的无论出现联合体主办方或成员方与其它投标人存在上述关系的,均按以上规定处理。
3、原资格预审文件附录2修改如下:
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整;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注: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满足(含两家施工单位情形,需同时满足)。 |
注:企业净资产是按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4、关于对江门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七条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第(9)点及该条规定注释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此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有关说明:1,国资委直管央企总部不属母公司;2,央企下管的集团公司(工程局)可以与央企总部同时参加本次投标;3,以上企业参与投标必须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财务指标,业绩等,严禁共用,串用,借用,否则不予认可。
二、相关说明
本澄清、答疑文件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不符的,则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江门市公路局 |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 |
联系人:刘科 | 联系电话:0750-34868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 |
联系人:王铁灯 | 联系电话:875758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铁灯 | 联系电话:875758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