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关于2015-ZS376后溪新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2-19 16: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6条质量要求“6.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 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改为“6.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完成设备安装并能够联动试车,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水质标准,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至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