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鸣鹫镇扎门官房希望小学学生食堂工程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9 14: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蒙自市鸣鹫镇扎门官房希望小学学生食堂工程
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1.竞谈条件:
本项目“蒙自市鸣鹫镇扎门官房希望小学学生食堂工程”已由蒙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以2016-38号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学校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竞谈,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提出竞谈申请。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6-3-057
2.2建筑面积:176.8方米;
2.3预算资金:520000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竞谈范围:采购人给出的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年全年或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缴款凭证)。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2012年至今至少一项及以上资质等级范围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谈判)。
3.7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贰级建造师(建筑专业)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各谈判申请人请于2016年02月19日至2016年02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24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学校
地 址:蒙自市
联系人:杨文明
联系电话:189876693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阴莎、文钰琳
电 话:15911310311、15974723359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6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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