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不锈钢真空杯[GLZFCG2016A0001(重)]更改通知(一)

作者: 发布于:2016-02-19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不锈钢真空杯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6A0001(重)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201621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773-2885588   传真:0773-2816625

地址: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5楼)

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其他要求中第“1”条原为:

“投标人必须递交“不锈钢真空杯”货物的实物样品壹个,并须符合下列要求,否则按未递交实物样品处理:

1)递交时间:2016310日上午8时至9时(逾期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3)实物样品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与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相关的任何信息。

4)投标人递交的实物样品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规格尺寸、款式及相关技术参数等内容一致”。

现更改为:“投标人必须递交“不锈钢真空杯”货物的实物样品壹个,由采购单位监督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投标样品并须符合下列要求,否则按未递交实物样品处理:

1)递交时间:2016310日上午8时至9时(逾期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3)实物样品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与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相关的任何信息。

4)投标人递交的实物样品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规格尺寸、款式及相关技术参数等内容一致。

5产品必须有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其他要求中第“2”条原为:“供货时产品必须有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否则,不予验收”。

现更改为:“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作为交货验收的依据。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所提供的样品一致,否则,不予验收。”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219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