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关于乐安县教育局2015年标准化建设教学设备及体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DD-LZC-2016004)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9 08: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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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关于乐安县教育局2015年标准化建设教学设备及体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DD-LZC-2016004)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于2016年2月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乐安县教育局2015年标准化建设教学设备及体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分值有误,现变更为:
细则 项目 | 分值细则 | |
价格(40分) | 投标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4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废标者不列入评标范围 | |
技术分 (50分) | 基本分 (20分) | 技术参数分: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应实质性各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20分;如有不符合 “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小学科学实验箱凭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2015年底之前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及所提供的样品为评审依据;小学数学专用柜凭所提供的样品为评审依据;体育器材需为同一品牌,否则该项不得分) |
样品分 (5分) | 投标人须提供小学科学实验箱成套样品一套、小学数学器材专用柜成套样品一套,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投样品进行以下打分: 1、所投实验箱进行综合比较产品的材质、工艺(表面的光洁性、平整性,缝隙、防尘、防锈、防腐蚀涂层,)、安全性、适用性等方面后进行评分:实验箱综合比较为优得3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综合品质较差的不得分(通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佐证); 2、投标人所投小学数学器材专用柜内塑料制品采用做工平整光滑,无毛刺的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品质较差的不得分; | |
产品优越性(20分) | 1、投标人必须根据评标专家组确定(现场在实验库中选择)的根据教材随机抽取的5种实验,利用小学科学实验箱进行现场实验演示,能够完成全部实验的得15分,如有实验内容未能完成,每个扣5分,超过两项(含)实验内容未能完成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2015年底之前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原件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样品,该项不得分。 2、投标人对小学数学器材专用柜成套样品进行功能演示,由评标专家组进行下列打分: ①专用柜内汉语拼音教学示教仪产品自带锂电电源,支持停电时用的得2分; ②专用柜内汉语拼音教学示教仪能通过数字及运算符号可完成基础四则运算功能的得2分; ③? 专用柜内汉语拼音教学示教仪支持翻屏功能、具有遥控功能的,得0.5分; ④? 专用柜内汉语拼音教学示教仪支持汉字四声音节拼读、汉字显示、笔顺、词组教学及成语教学,能一屏同时显示不少于4个汉字,得0.5分 | |
产品质量保障 (5分) | 1、 所投体育器材(箱式篮球架、乒乓球台、小学单杠、小学双杠)生产厂家具有北京国体认证中心认证证书的得2分,少提供一份,该项不得分。(评审依据:凭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的产品NSCC证书及确认函原件得分,未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2、 器材专用柜甲醛释放量<0.05mg/L且材料及原材料均优秀的得3分(需提供省级(含)或以上检测机构检验的器材专用柜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西兰防辐射松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UV辊涂家具底漆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UV油漆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辊涂哑光面漆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得分,未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检测报告日期应为挂网日期前) | |
商务与服务 (10分) | 企业综合评价 (6分) | 1、所投器材专用柜经省教育厅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得分) 2、所投体育器材制造商具有产品质量险且累计赔偿最高限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产品责任险且累计赔偿最高限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公共责任险且累计赔偿最高限额500万元(含500万元);得2分(提供有效的保单原件或抄件得分,提供不全或未达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3、所投体育器材制造商获得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在体育用品标准工作中的贡献奖”,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业绩分 (3分) | 1、所投品牌实验箱产品自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2分。(凭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原件、采购合同原件、政府采购验收单原件得分,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2、投标人在江西省教育系统内2013年以来具有同类业绩1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1分。(凭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原件、采购合同原件、政府采购验收单原件得分,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
售后服务(1分) | 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在江西省内必须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需与投标人名称关联并经工商注册,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提供江西省内售后服务站点近六个月纳税证明原件及江西省内售后服务站点技术人员五人以上近六个月社险缴纳凭证原件)得1分;省内注册的企业并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得1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最高1分) |
二、招标文件第8页的20.1条内容为:“招标机构将在赣州市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工作……”;
现变更为:“招标机构将在江西省内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3人。”
三、招标文件第14页钢木课桌技术规格及要求第3条“工艺要求”及“样品要求”作废。
现变更为:
3、工艺要求:
生产标准和工艺流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3976-83、GB/10356-898标准生产。所使用冷轧板材质牌号必须在Q195/SPCC/ST12/DC01及以上。以1.0冷轧板为例,冷轧板厚薄精密控制在0.96-1.0标准范围内。漆膜附着力、硬度、耐冲击力等均符合国家标准:GB1720/GB1730/GB1732等。
各钢件做防锈处理,采用聚脂环氧粉末喷塑等应符合国家标准。钢件表面及桌椅金属部分需经酸洗、磷化、表面除锈。除锈后采用高压静电喷涂,涂层厚度70~80um。
焊接件焊接时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接。焊接件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焊疤表面波纹应均匀、高低之差应不大于1mm 。焊接后要经打磨处理。升降片左右下三面边上必须有加强筋,一次性冲压成型,不得焊接,敲打而成,所有五金件都采用防止退螺帽。
本变更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乐安县教育局
联系人:聂女士,联系电话:0794-6597177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755965988
传 真:0794-65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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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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