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地方税务局新办税服务大厅变频多联机中央空调系统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MPJ-2015-262)”的补充通知(二)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对原招标文件及原补充通知(2016年2月5日)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二、技术要求”中的部分设备的技术要求作如下更改:
1、全热交换新风机:
将“输入功率:≤0.8kw;制冷焓效率:≥60%,供热焓效率:≥65%”更改为“输入功率:≤0.9kw;制冷焓效率:≥55%,供热焓效率:≥60%”。
2、基站空调:
将“风量:≥2400m3/h”更改为“风量:≥1800m3/h”。
二、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原则和评标方法”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将“技术评分”中的“空调设备技术参数与质量性能响应情况:考查、对比所投报空调设备的技术参数与质量性能的响应情况:所投报空调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质量性能要求的得30分,若技术参数与质量性能要求不满足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更改为“考查、对比所投报空调设备的技术参数与质量性能的响应情况,优(30-24分),中(23-13分),差(12-0分)”。
三、 将招标文件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1、将招标文件公示期从2016年2月19日起延迟至2016年2月25日。
2、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6年2月19日起延迟至2016年2月26日17:30时”。
3、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3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6年3月8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
4、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6年3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