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环卫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供应商: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环卫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QGDJZ2016-F005W,经采购人确认,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正,本修正公告所列述的修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修正公告内容为准。
一、招标文件内容
1.1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交纳时间: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分前以现金缴纳、银行转帐、电汇或投标保函方式递交保证金。(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
1.2原招标文件第21页第6条评分现修改为:
第6条“投标人2014年年纳税额满5000万元的得10分,5000万元以下的每减少1000万元减1分,年纳税额不满1000万元得3分。
要求:纳税凭证或投标人注册地工商局开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1.3原招标文件第22页第8条业绩现修改为:
第8条业绩:
1投标人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合同,合同年限总金额累计小于2亿元或合同单年服务费小于1500万的每项得0.5分;(本项目满分3分)
2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合同,合同年限总金额累计大于2亿元或合同单年服务费大于1500万的每项得2分;(本项目满分6分)
3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合同,有合同年限总金额累计大于10亿元的有一项直接得15分;(本项目满分15分)
合同要求: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4月1日至开标之日;同类业绩:须提供与政府签署的合同业绩;
所提供的服务合同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复印件,评标时出示原件,投标文件中没有放置合同复印件或评标时没能出示合同原件的,视为无效,不计分。
二、凡涉及上述修正内容的相关内容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2500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岩前新村二区二十六号二楼
邮编:526020 传真:0758-2836466
联系人:伍小姐 联系电话:0758-2572202-601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