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政府性基建工程(含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审核库))澄清公告
现对2016年02月01日公告的编号为SSZ-2016G005的“狮山镇政府性基建工程(含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审核库)”的采购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答疑:
一、投标单位疑问:
(一)、《采购文件》第43页,三、项目业绩一览表,文字备注“注:1、提按评分标准要求的提供合同及造价成果文件封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此描述,可理解为:符合要求的合同和造价成果文件封面均需同时提供。
而《采购文件》第25-26页,《综合评议指标表》关于企业业绩的文字备注“注:①以上业绩以合同或有委托方认可的造价确认书为准。”、“注:①以上业绩以合同或有委托方认可的造价确认书或财政出具的结论书为准。”对于此描述,可理解为:只需提供合同、委托方认可的造价确认书、财政出具的结论书三种证明材料中的任何一种就行。
以上两处的描述不一致,请贵司明确具体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另,请明确以下具体内容:
1、《综合评议指标表》关于企业业绩的文字备注“注:②提供证明材料关键页的复印件”,其中的合同的“关键页”是指哪些具体内容页?
2、43页,三、项目业绩一览表,文字备注“注:1、提按评分标准要求的提供合同及造价成果文件封面复印件”,其中的“造价成果文件封面”,是否提供委托方认可的造价确认书就可以了?
(二)、《采购文件》的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所有出现“包号:”的位置是否不用填写,留空?请明确。
二、答:①因本次采购项目的业绩要求类型多样,请投标单位根据采购文件P25页《综合评议指标表》中各类业绩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即可,且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符合采购要求。②合同的“关键页”是指业绩证明材料中能准确反映项目状况数据的关键内容页。③“委托方认可的造价确认书”可视为符合“造价成果文件封面”的要求。④本项目的包号详细见采购文件P4页,为“01包”。
三、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原采购文件与澄清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6681362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757-82258808,传真号码:0757-82132609
201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