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SDZB201500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燕
项目联系电话:0467-273804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2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29dd4970152a141cddf096d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条件
根据鸡西市(市级)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鸡西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
2.3招标规模:4台电梯采购及安装;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质量目标:合格;
2.6计划工期: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共计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技术规格及要求附后,其它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制造资质的电梯制造商,或具有电梯制造商专项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
3.2.要求制造商具有:
3.2.1.年产量达到电梯、扶梯2万台及以上的制造能力;
3.2.2. 电梯制造生产历史10年以上;
3.2.3. 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亿元以上(外币注册按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外币兑换人民币及时汇率中间价折算);
3.2.4. 是国内或国际大型电梯制造企业,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
3.3.经销商须为电梯制造商授权的A级经销商并具有B级及以上电梯安装资质,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以上。
3.4.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内1500万元以上销售业绩一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经销代理商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式式客梯A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生产商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式客梯A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家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报名大厅(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报名。
4.2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鸡西晟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海艳 联 系 人:赵博
电 话:0467-2738041 电 话:0467-6233899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鸡西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鸡西市鸡冠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海燕 0467-273804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鸡西晟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东山街培新小区10号楼3号门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博 0467-623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