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环山路过街设施施工招标答疑
泰安市环山路过街设施施工招标答疑
1、招标文件第9页,人员配备要求: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专职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是否修改为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为建筑专业?
答: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专业修改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2、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其投标无效。是否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其投标无效?
答: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其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P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类似项目无要求
9.1 | 类似项目(类似工程) | 无要求 |
而P131页规定投标人需要提供自2010年1月1日至开标日承担过过街天桥工程
注:1、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开标日承担过过街天桥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中标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后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或工程质监部门盖章出具)】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
2、投标单位根据表格自行填写,根据要求将上述证件关键页复印件按照前后顺序装订附后,不得缺项、漏项。
3、开标前提供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核验,评标时由评标专家根据原件核对资格审查申请书。
以哪个要求为准?如不提供过街天桥类似项目是否废标?
答:P131页规定投标人需要提供自2010年1月1日至开标日承担过过街天桥工程。如有类似工程,则提供。不作废标条件。
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16年2月3日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答疑文件后在两日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函通过邮件(扫描件发送至sanyangtaian@163.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答疑通知。(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
泰安市环山路过街设施施工招标答疑收到确认函
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安市环山路过街设施施工”招标的答疑文件,内容清晰、完整,无异议,我单位完全理解并接受该答疑内容。
特此确认。
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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