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连云港路-疏港高速)、现代路(上海路-迎宾路)路灯亮化采购项目变更说明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连云港路-疏港高速)、现代路(上海路-迎宾路)路灯亮化采购项目变更说明
一、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连云港路-疏港高速)、现代路(上海路-迎宾路)路灯亮化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RZK2016-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02日
四、响应截止日期:2016年02月24日09时30分
五、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如下:
一包:综合评分法细则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审要素 | |
商 务 标 50分 | 投标报价 | 40 | 本项目一包招标预算:59.12614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预算的,即为无效投标,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招标人招标预算,本包次废标。 |
企业管理 | 5 | 1、投标企业或制造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2、投标企业或制造商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OHSAS18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注:本项内容验证时需提供原件。 | |
质保期 | 5 | 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二年)上,投标人所报全部产品的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2.5分,最高得5分。不增加或增加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 |
技 术 标 50分 | 产品综合情况 | 20 | 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8-2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细微偏差的但能够满足实际要求的得14-18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一定偏差但尚能使用且能够被接受的得12-14分。 |
投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 | 4 | 无漏项的得4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程度酌情打分,本项目最低分为2.4分。 | |
技术措施 | 16 | 评委根据投标人产品、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应用技术支持,维修时间和处理办法,检验与验收,服务承诺酌情打分,好得14-16分,较好得12-14分,一般得10-12分。 | |
8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人员培训计划、应用技术支持、检验与验收、售后服务方案以及质保期后能够提供承包服务的承诺等(维修响应时间、处理办法、解决时间等)、其他服务承诺等酌情打分,好得7-8分,较好得6-7分,一般得5-6分。 | ||
优惠条款 | 2 | 对投标文件中的具有实际价值和工作需要的优惠条款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分。 |
二包、三包、四包:综合评分法细则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审要素 | |
商 务 标 50分 | 投标报价 | 40 | 本项目二包招标预算:121.1600万元;本项目三包招标预算:28.68804万元;本项目四包招标预算:49.72483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预算的,即为无效投标,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招标人招标预算,本包次废标。 |
企业管理 | 5 | 1、投标企业或制造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2、投标企业或制造商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OHSAS18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注:本项内容验证时需提供原件。 | |
质保期 | 5 | 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二年)上,投标人所报全部产品的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2.5分,最高得5分。不增加或增加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 |
技 术 标 50分 | 产品综合情况 | 20 | 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8-2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细微偏差的但能够满足实际要求的得14-18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一定偏差但尚能使用且能够被接受的得12-14分。 |
投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 | 2 | 无漏项的得2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程度酌情打分,本项目最低分为1分。 | |
技术措施 | 16 | 评委根据投标人产品、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应用技术支持,维修时间和处理办法,检验与验收,服务承诺酌情打分,好得14-16分,较好得12-14分,一般得10-12分。 | |
服务措施 | 6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酌情打分;考虑因素如下: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对本项目自主承诺故障处置方案(包括响应时间、解决时间等),由评委酌情打分,好得5.2-6分,较好得4.4-5.2分,一般得3.6-4.4分。 | |
样品评价 | 4 |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样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外观、适用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酌情进行打分。 | |
优惠条款 | 2 | 对投标文件中的具有实际价值和工作需要的优惠条款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分。 |
说明:
1.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
2.分数列分值是指投标人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委评分时;评审要素中所列技术标分值为投标人在本档次能得到的最低分;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技术评标总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算术平均值。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
6.评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小签。
7.本次招标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特殊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若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评标委员会将确定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和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方,其他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方资格无效。
2.本项目说明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若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均为参照品牌或“相当于”,供投标人做技术性参考,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现更正如下:
一包:综合评分法细则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审要素 | |
商 务 标 50分 | 投标报价 | 40 | 本项目一包招标预算:59.12614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预算的,即为无效投标,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招标人招标预算,本包次废标。 |
企业管理 | 5 | 1、投标企业或制造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2、投标企业或制造商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OHSAS18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注:本项内容验证时需提供原件。 | |
质保期 | 5 | 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二年)上,投标人所报全部产品的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2.5分,最高得5分。不增加或增加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 |
技 术 标 50分 | 产品综合情况 | 20 | 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8-2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细微偏差的但能够满足实际要求的得14-18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一定偏差但尚能使用且能够被接受的得12-14分。 |
投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 | 4 | 无漏项的得4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程度酌情打分,本项目最低分为2.4分。 | |
技术措施 | 16 | 评委根据投标人产品、安装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应用技术支持,检验与验收酌情打分,好得14-16分,较好得12-14分,一般得10-12分。 | |
服务措施 | 8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组织方案、人员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方案以及质保期后能够提供有关服务的承诺(维修响应和处理时间、费用等)、其他服务承诺酌情打分,好得7-8分,较好得6-7分,一般得5-6分。 | |
优惠条款 | 2 | 对投标文件中的具有实际价值和工作需要的优惠条款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分。 |
二包、三包、四包:综合评分法细则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审要素 | |
商 务 标 50分 | 投标报价 | 40 | 本项目二包招标预算:121.1600万元;本项目三包招标预算:28.68804万元;本项目四包招标预算:49.72483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预算的,即为无效投标,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招标人招标预算,本包次废标。 |
企业管理 | 5 | 1、投标企业或制造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2、投标企业或制造商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OHSAS18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注:本项内容验证时需提供原件。 | |
质保期 | 5 | 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二年)上,投标人所报全部产品的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2.5分,最高得5分。不增加或增加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 |
技 术 标 50分 | 产品综合情况 | 20 | 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8-2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细微偏差的但能够满足实际要求的得14-18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一定偏差但尚能使用且能够被接受的得12-14分。 |
投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 | 2 | 无漏项的得2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程度酌情打分,本项目最低分为1分。 | |
技术措施 | 16 | 评委根据投标人产品、安装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应用技术支持,检验与验收酌情打分,好得14-16分,较好得12-14分,一般得10-12分。 | |
服务措施 | 6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组织方案、人员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方案以及质保期后能够提供有关服务的承诺(维修响应和处理时间、费用等)、其他服务承诺酌情打分,好得5.2-6分,较好得4.4-5.2分,一般得3.6-4.4分。 | |
样品评价 | 4 |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样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外观、适用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酌情进行打分。 | |
优惠条款 | 2 | 对投标文件中的具有实际价值和工作需要的优惠条款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分。 |
说明:
1.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
2.分数列分值是指投标人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委评分时;评审要素中所列技术标分值为投标人在本档次能得到的最低分;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技术评标总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算术平均值。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
6.评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小签。
7.本次招标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特殊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若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评标委员会将确定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和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方,其他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方资格无效。
2.本项目说明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若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均为参照品牌或“相当于”,供投标人做技术性参考,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本变更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日照市郑州路79号
联 系 人:尹晓德
联系电话:0633—2278006
单位名称: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62号
联 系 人:门 晓 卜娜娜
联系电话:0633-8899318
电子邮件:sdrzd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