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文物局世界银行贷款山东省孔孟文化遗产地保护项目孟子馆展陈、邹城文物利用与展陈、孟林神道东侧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变更公告(第1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世界银行贷款山东省孔孟文化遗产地保护项目孟子馆展陈、邹城文物利用与展陈、孟林神道东侧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变更公告(第1次)
项目编号:ZCZB-2016-00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珊
项目联系电话:0537-527226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0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2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世界银行贷款山东省孔孟文化遗产地保护项目孟子馆展陈、邹城文物利用与展陈、孟林神道东侧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且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3.2.1联合体不得超过二家独立法人单位;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且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通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变更公告栏目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邹城市文物局
采购人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 186537400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珊 0537-52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