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特警基地(含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和刑事科学研究所实验及技术业务用房)10KV配电工程安装及土建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三(NNZC2015-20251A)
一、项目编号:NNZC2015-20251A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特警基地(含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和刑事科学研究所实验及技术业务用房)10KV配电工程安装及土建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1月14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3)
各投标人:
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特警基地(含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和刑事科学研究所实验及技术业务用房)10KV配电工程安装及土建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5-20251A)的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补遗详见附件1(共1页)。
2、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2618515.75元,具体详见附件1(共1页);
3、招标文件中提及的“桂建质[2006]22号文”均更改为“桂建质[2015]16号文”,招标文件第137页中“桂建质[2006]22号文附件一”更改为“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1”。
4、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现修改为:
条款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 一、资质条件: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 二、诚信要求:企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且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三、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开标当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评委核对人员信息表》为准)。(以评标当天)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四、其他要求:无 |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秦礼 0771-289134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陆世广 0771-55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