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汇通商务中心智能多联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答疑(二)
宁阳县汇通商务中心智能多联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答疑(二)
问:关于招标文件中“6.2技术指标要求中注4、投标人所投空调器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结合工程量清单中第18条:要求4台制冷量为16KW的室内机。我方认为上述要求具有排他性。因为多数厂家低静压风管式室内机的制冷量最大为14KW。
可否将清单中要求4台制冷量为16KW的室内机改为多数厂家能满足的14KW室内机?
答:可以。鉴于直流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在不同品牌之间存在技术参数、制冷剂管径、功率等差异,但总设计容量不得出现负偏离。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答疑文件后在两日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函通过邮件(扫描件发送至wanhe5056@163.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答疑通知。(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
招标人:山东宁阳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1月29日
附件:
宁阳县汇通商务中心智能多联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答疑(二)收到确认函
山东宁阳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方于2016年1月29日发出的《宁阳县汇通商务中心智能多联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答疑》(项目编号:WH2015-022,共一页),完全理解并接受该答疑内容。
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