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编报及水土保持工程监测、验收变更公告
1. 招标人名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2575731-210
6.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月27日
7. 变更日期:2016年01月29日
8. 变更理由:对原招标公告进行变更
9. 变更事项:
(1)原招标公告第7项报名时间
7.报名时间:从2016年1月27日起至2016年2月1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变更为:
7.报名时间:从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6年2月3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2)原招标公告第10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水土保持方案: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核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水资源论证:水利部或者北京市水务局核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证书;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或咨询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的三个资质则需投标人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为咨询单位同时完成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
4)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变更为:
1) 投标人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水土保持方案: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核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水资源论证:水利部或者北京市水务局核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或咨询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的三部分资质则需投标人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为咨询单位同时完成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
4)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邮 编: 100089
联 系 人:张辰頔
电 话: 82575731/5131/5823/5837-210
传 真: 82575350
电子邮件: kjyzbeb@163.com
2016 年 0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