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维保、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检测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检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15-28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1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消防维保、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检测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1/t20160121_647991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8页中招标服务费:
合同包一: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三年维保总价的80%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人民币收取。招标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合同包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三年检测总价的80%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人民币收取。招标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修改为:
合同包一: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三年维保总价,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80%收取。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人民币收取。招标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合同包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三年维保总价,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80%收取。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人民币收取。招标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开标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其余部分均不变。
以上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海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133号福建省烟草大厦407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亮 8780917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吴 0591-87679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