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11: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ZHGP2015-C461]
各供应商: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5-C461)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四章投标资料表24.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成员由用户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用户评委1人,技术类、经济类等方面专家评委4人。”更正为“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成员由用户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7人组成。其中用户评委1人,技术类、经济类等方面专家评委6人。”
2、招标文件中关于上述要求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其他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飞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6-2538243 电话:0756-6251263
传真:0756-2538228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厦201室
邮编:519000 邮编:519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48635051667940-0004
保证金咨询:253823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金 湾 区:邱先生,电话:7263070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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