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2015年度市级投资院东头镇田家峪村等6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变更公告
沂水县2015年度市级投资院东头镇田家峪村等6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驻地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89652398
招标人:沂水县土地综合整治中心 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539-2263227
(二)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468143777 0539-2587999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沂水县2015年度市级投资院东头镇田家峪村等6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3.2项目编号:QDJTGCZB(YS)-2016-103
3.3采购计划编号:ZC-2016-023
3.4合同估算价:投资约800万元。
(四)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一、招标人: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驻地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89652398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土地平整和灌溉与排水工程;二标段为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三标段为项目监理。
四、 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一标段为土地平整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投标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为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投标企业须具有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参加项目工程投标,应持有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社保证明、任职文件等资料原件。一个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项目工程,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标段为项目监理,投标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年审,投标人拟派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事宜: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须于2016年1月26日-2016年2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请携带以下证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1月26日-2016年2月1日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
现变更为:
一、招标人: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驻地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89652398
招标人:沂水县土地综合整治中心 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539-2263227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土地平整和灌溉与排水工程(含设备购置);二标段为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三标段为施工监理。
四、 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一标段为土地平整和灌溉与排水工程(含设备购置),投标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为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投标企业须具有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参加项目工程投标,应持有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社保证明、任职文件等资料原件。一个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项目工程,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标段为项目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年审,投标人拟派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事宜: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须于2016年 1 月 29 日-2016年 2 月 4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请携带以下证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 1 月 29 日-2016年 2 月 4 日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
(五)其他内容不变
201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