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那线(七径~三角圩段路灯工程)更正/变更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市茂港区七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七那线(七径~三角圩)段路灯工程(采购编号:HSMM15-GG0028)于2015年12月28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因采购项目的开标时间填错原因,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采购项目开标时间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第一部分“第1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2 月 28 日至2016年 1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更改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1 月 28日至2016年 2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二、“第七点: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更改为:“第七点: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三、第二部分供应商资格“第5条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更改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第二部分添加“二、用户需求书:说明:暂估价不参与竞争,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最高限价所列暂估价(344330.00元)报价,暂估价结算时按实调整,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
五、第二部分施工工期、条件及要求“整个工程应在2016年5月1日前完工并亮灯;”更改为:“整个工程应在2016年6月1日前完工并亮灯;”
六、第二部分添加“九、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分析范围智能不可调整。√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七、第三部分技术打分表第2小点去掉“提供团队成员社保证明供专家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八、第三部分技术打分表第3小点“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的合理、可行性,进度违约责任承诺、经济赔偿责任。优:4-5分;中:2-3分;差:0-1分。”更改为:“项目需求理解: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建设目标的理解进行评分:能够全面理解项目需求,且准确地阐述项目建设环境、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业主需求的,得4-5分;对项目需求理解、熟悉程度或建设目标的理解一般的,得2-3分;对项目需求理解有欠缺、不熟悉,不能明确建设目标的,得0-1分。”
九、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梯2801室
电话:0668-2200692
传真:0668-2991775
广东茂名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