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变更公告
2015年成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变更公告 |
一、招标人:成武县环保局 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0530-8837106 |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先生 樊先生 电 话:15305308845 13305306895 |
三、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5]1029-1号 |
四、变更内容: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2015年成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置铁网防护栏、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村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各乡镇相关村庄; 1.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1.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第一标段3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伯乐集村、汶上集村、南鲁集村第二标段3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小张楼村、南王楼村、白浮图村第三标段3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九女集村、天宫庙村、孙寺村第四标段2个污水处理站及3个管网配套工程苟村集村、田集村、经济开发区第五标段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天宫庙镇、孙寺镇、永昌办事处第六标段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田集镇、白浮图镇、党集镇、伯乐集镇第七标段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48个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涉及的48个村庄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标段划分:具体标段划分详见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
注:投报一至六标段的投标企业最多只能报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3、第五、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2.4、第七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参与投标,必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
3.投标报名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菏泽市中华东路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3.4、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 3.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