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芦笛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补疑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6-01-27 10: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桂林市芦笛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作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 3.1原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 资质。投标单位需认真阅览和执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127号及128号文件规定,该文件报名时同时提供文件。”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 资质。投标单位需认真阅览和执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127号及128号文件规定。”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款原内容 “投标单位需认真阅览和执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127号及128号文件规定,该文件报名时同时提供文件。” 修改为:“投标单位需认真阅览和执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127号及128号文件规定。”
特此通知。
招标人:桂林市中山路置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桂林市经投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管理机构: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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