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变更公告
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
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XCGWT(2016)-TP-0008
三、采购人: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变更内容:
原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信号灯生产许可及安装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交通信号灯及交通信号机设计、生产和服务的认证,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信号灯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二、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投标供应商公章、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交通信号灯及交通信号机设计、生产和服务的认证)、(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检测报告、(信号灯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授权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见附件),到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审核。
变更为: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信号灯生产许可及安装能力,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信号灯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二、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投标供应商公章、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检测报告、(信号灯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授权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见附件),到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审核。
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内容与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步变更,其余内容按照原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六、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金乡县招投标中心。
采购人名称: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金乡县城区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13562793766
代理机构名称: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乡县九星花园13号一单元一层东户
联系人:高彦菊 联系电话:18678794737
招投标中心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37-8773219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发布人: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