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公安局兴安县天网四期及高清卡口系统项目更正公告(一)
项目名称:兴安县天网四期及高清卡口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GXDHGLZB2016011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285833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1月2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兴安县天网四期及高清卡口系统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次采购服务项目业务范围的供应商”。
2、招标公告第三项招标文件的发售的第3点发售事项更改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此函时间必须是本项目公告之后时间)、投标人为购买文件人缴纳养老保险(2015年7-12月)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报名时间更改为:“2016年1月25日至 2016年2月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兴安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兴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2858333